消防噴淋頭用于消防噴淋體系,當產生火災時,水通過噴淋頭濺水盤灑出進行救火,目前分為下垂型澆水噴頭、直立型澆水噴頭、普通型澆水噴頭、邊墻型澆水噴頭號。
消防噴淋頭之間的標準間隔:一般的上噴或者下噴兩噴頭之間的間隔不超越3.6米,不小于2.4米。噴頭離墻邊的間隔不大于1.8米。具體需參照《自動噴水救火體系設計標準》來設置消防噴淋頭。
產生火災時,消防水通過噴淋頭均勻灑出,對一定區域的火勢起到操控,常見噴淋頭類型有:下垂型、直立型、普通型與邊墻型。
擴展資料:
通型澆水噴頭既可直接裝置,又可下垂裝置于噴水管網上,將總水量的40%-60%向下噴灑,較大部分噴向吊頂。適用于餐廳、商店、庫房、地下車庫等場所。(普通型用的較少)
邊墻型澆水靠墻裝置,適合于空間布管較難的場所裝置,首要用于辦公室、門廳、休息室、走廊、客房等建筑物的輕風險部位。頂板為水平面的輕風險級、中風險級I級居室和辦公室,可采用邊墻型噴頭。
下垂型噴頭是使用最廣泛的一種噴頭,下垂裝置于供水支管上,澆水的形狀為拋物體型,將總水量的80~100%噴向地上。維護有吊頂的房間,在吊頂下方安置噴頭,應采用下垂型噴頭或吊頂型噴頭。
直立型噴頭直立裝置在供水支管上,澆水形狀為拋物體型,將總水量的80~100%向下噴灑,一起還有一部分噴向吊頂,適合裝置在移動物較多,易產生碰擊的場所如庫房,還可以暗裝在房間吊頂夾層中的屋頂處以維護易燃物較多的吊頂頂硼。(不做吊頂的場所,當配水支管安置在梁下時,應采用直立型。易受碰撞的部位,應采用帶維護罩噴頭或吊頂型噴頭)
以上均可參照GB50084-2001,自動噴水救火體系設計標準。